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2345/2020-00033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文日期:2020-01-06文  号:霸交〔2020〕1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机构: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日期:2020-01-06

 局属各单位:

现将《霸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14日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

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省、廊坊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第一阶段1+12”百日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和廊坊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确保春节及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和江苏宜兴“9.28”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以危化品运输安全为重点,坚决整治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整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治理一批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综合整治重点。

1.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领会不深,对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安全生产不研究、不部署、不督办,风险隐患不清、管理措施不力,思想麻痹,存在畏难和侥幸心理,在抓落实上存在很大差距。

2.红线意识不强。政绩观存在偏差,不能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政策制定、行政审批、规划建设不能严把安全关,安全相关要求不明确、不充分,安全条件低标准、不严格,安全投入不到位、不落实。

3.安全责任缺位。落实《霸州市交通运输局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不到位,落实一岗双责三个必须的安全监管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管业务与管安全脱节,存在监管盲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措施不力,企业负责人安全意识淡薄,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日常检查、员工培训等环节不认真不负责,甚至弄虚作假、违法违规。

4.隐患排查不扎实。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不规范,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对风险隐患视而不见,隐患治理走形式、走过场,问题整改和风险管控不问不盯不闭环,特别是隐患治理没有形成有效闭环机制。

5.监管执法宽松软。不能正确处理放管服的关系,只放不管或简单化限制执法,放松对企业的安全监管;机构改革过程中队伍思想不稳、作风不严,安全监管存在真空,工作失职缺位,对企业负责人法制教育不到位,开展执法检查不严不实不深入,对违法违规企业不敢动真碰硬,该罚不罚、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放任违法企业一路整改、一路绿灯,长期带病生产经营。

(二)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整治重点。

1.源头管理失控。重点整治企业无资质或经营资质失效、不全、超范围非法违规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和装卸、储存作业;危险货物作业企业及集中区域未有效开展安全风险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依法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和持证上岗。

2.监管责任悬空。危险货物运输及其储存、装卸作业安全监管责任不清晰、存在监管盲区,与相关部门监管执法边界衔接不明确,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情况和信息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不及时导致整治推进不力;非法夹带、瞒报、漏报危险化学品等违规行为监管执法不到位。

3.本质安全水平低下。未按标准规范要求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重大危险源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常压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未按要求配备安全附件、罐体壁厚不达标;未配备和运行有效的安全设施、消防设施。

4.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危险货物运输经营及装卸、储存作业企业不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与承诺公告制度;未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货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未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和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承包商、外来人员不符合资质或存在安全失管等问题;未按要求定期检测评估危险货物储罐,未依法登记和检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技术条件、证书不全、配员不足、超速超载;未按要求制定并落实冬季低温、冰雪等异常天气条件下的防冻防凝等安全管理措施。
    (三)其他领域整治重点。

1.公路运营与治超。重点整治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梁、连续长陡坡、团雾雨雪冰冻多发路段和集市公路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因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治超工作推进乏力、因车货双源头管控不到位导致超限超载运输突出、因科技治超建设推进缓慢导致监管漏洞、百吨王违法超限运输、黄牛带车、车托等问题。

2.道路客运。严格执行《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重点整治道路客运企业安全制度不落实、动态监控不到位,车辆安全技术不达标、三超一疲劳、不按规定路线行驶、未按要求安装使用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差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旅游客运、超许可范围从事班线客运、农村客运车辆非法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

3.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重点整治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不落实、三品安检不认真、实名制查验以及车辆出站检查不严格、无关人员车辆随意进出站等问题;严厉打击客运站周边无道路运输证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的黑车以及站外上客、沿途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4.城市客运。重点整治公交延伸线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未按时完成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改造、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严厉查处伪造运营证照、异地运营等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的非法运营行为。

5.工程建设。重点整治施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和冬季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特别是防滑、防冻、防火、防中毒窒息工作措施不到位;特种设备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特殊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证书上岗等问题;桥梁、路堑高边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措施不到位。

6.铁路沿线环境。落实交通运输部门铁路沿线环境安全管理责任,重点整治下穿铁路桥梁、涵洞的道路限高、限宽标志和限高防护架缺失、状态不良;上跨铁路的公路桥梁和公铁并行地段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等缺失、状态不良;未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和设施设备维护制度等问题。重点整治地方铁路道口设备、设施不齐全,警示标志、标线残缺、看守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不规范等问题。

7.消防安全。以汽车客运站、工程驻地、办公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或缺失损坏、过期,装修材料耐火等级、防火间距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被占用、堵塞、封闭等问题。

三、时间步骤

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工作从即日起至20203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0115)。各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要对所辖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排查,分门别类,并将具体工作方案和摸底情况115日前上报局安全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116日至310)。全面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对重点企业做到“全覆盖”执法检查,对发现的一般问题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所辖道路运输企业要开展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和签订安全责任书;看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备设施,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三)“回头看”总结阶段(2020311日至331日)。各单位对本次集中整治进行认真总结,发现不足,找出亮点,开展集中整治“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进行整改。要研究提出相关建议,着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2020331日前,各单位将工作总结报局安全办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省、市安排的重要行动,是稳定安全生产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主要负责同志要坚决担负起责任,成立组织机构,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刻汲取近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扎实抓好集中整治百日攻坚工作,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严格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集中整治领导包联责任制,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包联全覆盖。

(三)建立健全台账清单。各单位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所辖企业要建立“一个台账、三个清单”,并严格按照要求,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上报局安全办。

(四)全面发动企业自查自纠。各单位要组织发动所辖企业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彻查各类隐患问题,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入隐患治理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整改完成后及时销号上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严格落实《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省政府2号令)要求,持续深入开展“双控”机制建设。

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通过暗访暗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四个一律”措施。

(六)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请各单位于115日前报送具体工作方案和摸底情况;20203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期间,每月5日前上报“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同时,要定期向局安全办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发现的突出问题,每月至少报送2条工作信息和1个典型案例。

 

附件1:霸州市交通运输局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2:“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汇总表  

附件1

霸州市交通运输局

“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长:侯建波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许长豹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邱国红  主任科员

马国栋  副局长

   副局长

高振海  副局长

梅淑敏  主任科员

赵一霖  副主任科员

   副主任科员

 员:薛晓利  运管站站长

张树雨  公路站站长

荣伟翔  地道站站长

        高忠于  路政大队队长

        张亚明  出租车管理站站长

            安全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安全办,主任由邱国红同志兼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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